分享成功

新浪博客还存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条件是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非已经或者确定会对消费者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食品。食品安全不容有万分之一的风险。有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具有潜伏性、长期性,因此,消费者主张生产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的抗辩不能成立。本案对于明确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的价值、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条件、标签瑕疵的认定规则具有典型意义。新浪博客还存在吗

新浪博客还存在吗

新浪博客还存在吗为了提高生存能力,“雄风”-2E导弹采用机动发射方式,发射车使用多轴牵引-拖挂车底盘,挂车底盘上安装有一套双联装导弹发射箱。为了掩人耳目,发射车甚至经常伪装成快递车(2013年曾被岛内热议的‘红鹰’快递车事件主角应该就是导弹发射车,当时台军要求发布者删除照片,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雄风-2E”导弹在2011年底开始交付台军。第一阶段部署计划主要在2008至2019年这一时期,至少生产了约240枚导弹。新浪博客还存在吗

新浪博客还存在吗最新消息

假冒伪劣食品会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经营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不仅侵害了企业的商标权,扰乱市场秩序,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请求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本案中,郭某基于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案涉白酒,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不仅判决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货款,还判决经营者向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20970元。本案通过判决违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品的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让违法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无法从违法行为中获利,既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又有利于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浪博客还存在吗》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支持楼主

4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3377 回复 561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刘炜叔 LV6 路人
    1楼
    法国巴黎股市CAC40指数8日下跌
    2024-07-18 08:04:31   来自山东省
    375已阅读 回复
  • 宋江 LV4 路人
    2楼
    台媒称34架次解放军军机巡台不寻常
    2024-07-18 05:06:47   来自台湾省
    128已阅读 回复
  • 利书记 LV4 路人
    3楼
    河北27日新增3例新冠 石家庄2例邢台1例(附轨迹)
    2024-07-18 10:13:07   来自吉林省
    967已阅读 回复
  • 欧演 LV2 路人
    4楼
    上海淮海路百盛商场皮具专柜发霉
    2024-07-18 07:10:55   来自浙江省
    548已阅读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女王的演讲

    曲龙山仙

    2
  • 国家能源集团瞄准先进、聚焦主业 全力做好能源保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丁讽

    1
  • 过年做炸货 裹上层面粉

    钱益

    8
  •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推动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

    赵公豫

    1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全站地图

新浪博客还存在吗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2023恭喜发财